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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會員計劃
1.1 above 會員計劃(以下稱為“「本計劃」”) 是由太古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稱為「本公司」為會員(定義見第 2.1 條)提供。本計劃受以下所述之條款及細則(以下稱為「條款及細則」)約束,本公司有絕對權利隨時更改有關之條款及細則,毋須另行通知。
1.2 各會員均須確認及同意本計劃之條款及細則,並接受本公司可以隨時更改有關條款及細則。
2. 會員資格及會籍
2.1 本計劃接受以下商場顧客加入成為會員:(i) 本公司邀請之顧客;及 (ii) 任何符合 2.4 條所述入會資格之顧客(以下稱為「合資格申請人」)。合資格申請人可按 2.4 條規定,申請成為本計劃之會員(以下稱為「會員」)及擁有本計劃之會籍(以下稱為「會籍」)。
2.2 本計劃之會籍完全免費。本公司有權隨時更改會籍之資格和標準,並擁有絕對及最終權力決定申請人是否符合獲得會籍之資格和標準。
2.3 任何人士須年滿 18 歲方能參與本計劃。
2.4 會籍等級
準會員 |
親臨太古廣場 L2 層禮賓櫃檯、透過太古廣場流動應用程式(以下稱為「流動應用程式」)及/或會員入口網站進行 above 帳戶 |
above Blue |
成為準會員後在一年內累積消費滿港幣$5,000 |
above Gold |
同日消費滿港幣$40,000 |
above Platinum |
成為 above Gold 會員後在該會籍年内累積消費滿港幣$500,000 |
above Black |
只限個別獲邀顧客 |
3. 會籍有效期、晉升及更新
3.1 會籍年度有效期到期日每年固定 4 次,分別為每年的 3 月 31 日、6 月 30 日、9 月30 日及12 月 31 日。會籍等級之晉升、降級及更新請參閱本部分內之條款及細則。
準會員 |
無會籍更新要求。 |
above Blue |
會籍年度有效期内累積消費滿港幣$5,000 |
above Gold |
在目前之 above Gold 會籍年度有效期内累積消費滿港幣$200,000(相當於累積滿 200,000 等級積分) |
above Platinum |
在目前之 above Gold 會籍年度有效期内累積消費滿港幣$500,000(相當於累積滿 500,000 等級積分)。 |
above Black |
會籍更新將由將由公司自行決定。 |
4. 等級積分及獎賞積分
4.1 等級積分(以下稱為「等級積分」),相當於在目前會籍年度有效期内之累積的年度總消費金額。等級積分是指應用於第 3 部分中決定任何會籍等級變動時所需的積分。等級積分只計算成為目前會籍等級之後的消費,即不包括為達到您最近的會籍等級而累積之消費。此外,
等級積分的有效期請參閲第 3.1 條,並始終與會員目前之會籍年度有效期同步;及
4.3 等級積分和獎賞積分可被統稱爲積分(以下稱為「積分」)。
5. 賺取積分
5.1 根據本部分各條款及細則,會員在太古廣場的所有參與商戶,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一間食肆、商戶或店鋪的消費均可用以賺取積分。每消費港元$1,即可賺取 1 積分,唯本公司保留絕對權利隨時更改或調整可賺取之積分數額,毋須另行通知。但凡於Van Cleef & Arpels 太古廣場商舖消費所得之獎賞積分,以每張合資格收據只可得到最多 100 萬 above 積分為上限,且本公司將不時進行調整而不另行通知。消費金額如有小數位,則向下舍入至最接近之整數。積分(只適用於等級積分以及基本的獎賞積分)將於會員登記合資格收據後 7 個工作天內存入會員帳戶。
5.2 合資格收據
5.2.1 如欲賺取積分,會員必須在參與商戶消費當日起(按收據日期計算)14 天內,透過流動應用程式或會員入口網站上傳,或親臨太古廣場 L2 層禮賓櫃檯或 Pavilion 貴賓區(只適用於 above Black 會員)出示由參與商戶發出之合資格收據(按 5.2.2 條之定義)及其相對應的電子消費收據。
5.2.2 「合資格收據 」 指:
5.2.3 每張收據只可用作賺取積分一次,同一收據內之交易額不得分拆計算。
5.2.4 凡於禮賓櫃檯或 Pavilion 貴賓區(只適用於 above Black 會員)登記之合資格收據均會被蓋印。會員不可使用經已蓋印之收據到相關商戶退款。
5.3 以下消費不能賺取積分:
5.3.1 購買禮券、商戶優惠券或現金券之交易。
5.3.2 任何銀行服務、電訊服務、泊車、酒店、慈善捐獻、更換貨品或退款收據、儲值卡或儲值卡增值、預訂飲食或貨品之訂金、在任何商戶之八達通增值、在各食肆之私人或公務宴會、以及在太古廣場一座及二座辦公樓、太古廣場三座及星街小區內各商店或港鐵出口店之消費。
5.3.3 購物及服務之小費。
5.3.4 PURE Yoga 及香港挑戰者汽車服務等會籍費用及服務計劃。
5.3.5 於商戶網頁上進行之消費或購物,唯 BVLGARI,Gucci,以及 Harvey Nichols (送貨地址必須為太古廣場分店)除外。
5.4 流動應用程式及會員入口網站中自行上載收據之功能不適用於以下接受退款之商戶:
Burberry, COS, Devialet, ARMANI beauty, Lane Crawford Home, Lululemon, Tiffany & Co., Vilebrequin, Watson’s Wine Cellar 及 Zara.
5.5 如有爭議,本公司保留權利要求會員重新提交收據或提供更多文件及證據,以證明該交易記錄是屬於合資格收據。會員須保留相關收據直至相應的積分已獲批。
5.6 積分一律不得轉讓予其他會員。
5.7 為免生疑問,以下收據一律無效:
5.7.1 重印、複印或重複之收據;獨立之信用卡收據;手寫收據;訂金收據。
5.7.2 購買禮券、優惠券或現金券之收據。
5.7.3 信用票據、存款單、信用券或記帳付款記錄。
5.7.4 被退款或撤銷之收據。
5.7.5 只顯示支付訂金或部分款項之收據。
5.7.6 顯示以任何購物券繳付之收據。
5.8 就任何涉嫌或實際欺詐之交易記錄,本公司將保留權利不授予該次交易可賺取之積分,並暫停相關會員之會籍以進行審核,直至另行通告或取消該會員之會籍為止。
5.9 積分沒有現金價值,亦不能兌換現金。除非本計劃條款內列明或得到本公司全權許可,否則會員不可出售、購買、分配或轉讓積分。
5.10 本公司有絕對權利隨時修訂賺取積分之條件及條款。請留意本公司將不定時透過不同途徑發出之更新或修訂通知。
5.11 本公司保留絕對權利在下列情況下從會員帳戶內扣除積分:
5.11.1 任何涉嫌或實際欺詐之交易所賺取之積分;
5.11.2 任何錯誤記錄之積分; 及
5.11.3 任何與已取消及/或退款之交易有關之積分。
6. 兌換獎賞
6.1 會員可使用獎賞積分兌換本公司不時指定之購物禮券、貨品或服務 (以下統稱為「獎賞」),獎賞數量有限、先到先得。兌換獎賞之要求須由本公司批核。兌換要求一經本公司批核,本公司便會從會員之帳戶內扣除所需之獎賞積分。如會員帳戶內沒有足夠之獎賞積分或如欲兌換之獎賞不可被兌換,是次兌換交易將自動取消。
6.2 如獎賞為 above 購物禮券,會員須自行到指定兌換櫃檯或 Pavilion 貴賓區領取(只適用於 above Black 會員)。如獎賞為特定商戶之購物禮券或優惠券,及/或貨品或服務,會員須按照該獎賞之兌換細則中所列明之領取或享用地點,自行到指定兌換櫃檯或 Pavilion 貴賓區(只適用於 above Black 會員),或於提供及負責該購物禮券/優惠券/貨品/服務之特定商戶 (以下稱為「商戶」)之店鋪內領取或享用該獎賞。
6.3 獎賞不可兌換現金。已申請之獎賞兌換均不能取消或作廢。
6.4 由商戶提供之獎賞,本公司概不就任何損毀或損失負責。
6.5 兌換獎賞之要求必須於本公司之指定獎賞可供換領日期到期日或之前提交給本公司。已兌換之獎賞必須於本公司指定之領取期限內領取及享用。如會員因任何原因未能如期領取及享用獎賞,即表示會員自行放棄該獎賞之領取及享用權利。為免生疑問,已經扣除之獎賞積分將不獲發還或退回至會員之帳戶。
6.6 本公司對獎賞之狀況、運作、或因領取及/或享用獎賞引至之任何損毀、損失或身體受傷概不負責。任何有關獎賞之爭議(無論是質量或其他)將由提供該獎賞之商戶負責,並由會員與有關商戶自行解決,本公司概不負責,也不會為任何服務或貨品之保養或質量問題負責。
6.7 所有獎賞均視供應情況而定,並且可能會在兌換、領取及/或享用獎賞之地點和時間方面受到限制。公司有權自行決定終止或替換任何獎賞,而不另行通知。
7. 會員卡,流動應用程式及會員入口網站
7.1 會員可透過太古廣場流動應用程式或會員入口網站查閱會員卡(以下統稱為「會員卡」),並且只可供會員本人使用。會員不可透過或容許其他人士使用其會員卡(或其相關資料)。
7.2 各會員均認同未必能即時或、準時或及時收到本計劃之指示、資訊及通訊。
7.3 各會員均會誠實地以合理之方式保存其會員卡 (及其相關資料)。
7.4 各會員將全權負責其會員卡(及其相關資料) 有否意外地或未經授權地外洩,並承擔會員卡(及其相關資料)被未經授權人士用作未經授權之用途之風險。
7.5 會員如懷疑其會員卡(或其相關資料)已外洩予非授權人士或被用作非授權之用途,須盡快親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可能會要求會員以書面方式提供詳情)。直至本公司正式收到有關通知前,會員須為會員卡被非授權人士使用或用作非授權之用途負責。
7.6 一經登記成為會員,會員將會被視爲已經收到迎新電郵及帳戶激活電郵。如沒有收到該電郵,請立即致電 2844 8988、或電郵至 above@pacificplace.com.hk 向本公司查詢。
7.7 本公司或任何信息供應商均不保證會員卡不會被病毒或其他破壞性功能攻擊,對會員之電子設備(包括軟件、硬件或器材等)之操作造成破壞。
8.Pavilion 貴賓區
8.1 Pavilion 貴賓區可供合資格之 above Black、above Platinum 及 above Gold 會員根據本計劃之會員資格及禮遇中所列明的相應使用限額免費享用,本公司保留隨時更改使用限額之權利。於商場同日消費滿港幣$100,000(最多 2 張不同的即日消費單據,且不得拆分使用) 之 above 會員或一般顧客亦可於消費當日免費使用 Pavilion 貴賓區一次。在使用 Pavilion 貴賓區時,每位合資格會員或顧客最多可携同一位同行賓客(須年滿 18 歲以上)。
8.2 會員在使用 Pavilion 貴賓區前必須出示會員卡。
9. 資料私隱及保政策
9.1 本公司有權把機印收據及電子消費單據影印及/或拍照,並將其影印本及/或照片儲存作記錄及核實用途。
9.2 會員在登記註冊,積分登記或與兌換獎賞時提供的個人數據和信息可能被公司用於行政管理目的或其他於個人資料收集(“PICS”)中所列之目的。我們不時更新,修訂和更改資料私隱及保安政策條款,並於發佈到 https://www.swireproperties.com/zh-hk/pics.aspx 後立即生效。
9.3 我們致力於保護我們所持有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隱私。為確保會員能信賴我們並向我們提供其個人資料,我們於個人資料隱私和保安政策中概述了有關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的方式及選項。條款可能會不時更新,修訂和更改,並於發佈到http://www.swireproperties.com/en/privacy-statement.aspx 後立即效。
9.4 如會員希望更新或更改任何個人資料,請透過以下任何途徑發送有關要求:
電郵地址: above@pacificplace.com.hk
郵遞地址: 香港金鐘道 88 號太古廣場二期 18 樓 1801 室
9.5 會員有權選擇不接收太古廣場的直接推廣資料和通訊。會員可透過以下任何途徑發
送有關要求:
9.5.1 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或信函傳送至:
9.5.2 點擊太古地產有限公司電子郵件通訊中的「取消訂閱」鏈結。
9.5.3 親臨太古廣場禮賓櫃檯或 Pavilion 貴賓區(只適用於 above Black 會員)。
10. 一般條款
10.1 本公司保留權利終止或暫停本計劃,或隨時更改有關之條款及細則,毋須亦沒有責任另行通知。本公司或會(但沒有義務)預先通知會員本計劃將被終止或暫停、或有關條款及細則已被更新。
10.2 本公司如未能執行某條款或細則,並不代表本公司豁免該條款或細則。
10.3 本公司不會為獎賞兌換所引致之任何性質之申索、損失、成本、費用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
10.4 若發生有關累積積分或換領獎賞之涉嫌或實際欺詐及/或涉嫌或實際濫用行為,可能會導致所累積之積分被即時沒收,以及有關會員被終止參與本計劃之權利。
10.5 有關本計劃之參與資格、積分之累積或獎賞換領之所有問題或爭議,均由本公司全權決定。
10.6 本公司可能會透過電郵或郵寄方式通知會員有關條款及細則更新或其他相關訊息,亦可能會在 above.pacificplace.com.hk 刊登通告。
10.7 所有條款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約束和監管。
10.8 本公司保留權利隨時更改條款及細則,毋須另行通知。
10.9 所有條款及細則以英文撰寫,可能會被翻譯為其他語言,當中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並按英文版本執行。
11. 免責聲明
11.1 各會員同意承擔參與及/或兌換及使用獎賞之風險。本公司以及其為執行與管理本計劃而任用之長官、董事、僱員、代理商、承辦商及相關之公司/人士(以下統稱「本公司之代表」)均沒有就下列事項直接或間接地作出以下保證或聲明:
11.1.1 能夠及時、安全及無誤地參與及/或利用本計劃、本計劃材料、內容、其中所載資料及/或功能之全部或部份。
11.1.2 各會員所換領之獎賞之質素在任何方面均符合會員之預期。本公司及本公司之代表均不就獎賞對會員之適銷性、適用性或會員換領之獎賞之合用性作出任何保證或聲明。
11.1.3 不會因本計劃之任何網上活動散播電腦病毒或對各會員之電腦系統造成損害。
11.2 各會員應自行決定是否透過互聯網下載或以其他方式獲取資料,而且一切風險均由會員自行承擔。如下載資料引致其電腦系統遭受任何損害或數據損失,須由會員自行負責。
11.3 責任限制:在無損前述任何條文之前提下,各會員明確表示理解及同意本公司及其本公司之代表不須就下列事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a) 各會員因登記加入本計劃、使用本計劃、換領獎賞及使用獎賞所引致之任何損失、成本及損害,(b) 任何間接、附帶發生、特殊、作為結果發生或懲戒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盈利損失、商譽、數據或其他無形損失等損害;即使本公司及本公司之代表已獲知會會員可能因加入本計劃及/或換領及使用獎賞而引致上述損害,亦不例外。